安徽安庆安庆滨江新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二期(安庆长江电商生态城)项目A地块B3、B4#厂房及周边道排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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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安庆滨江新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二期(安庆长江电商生态城)项目A地块B*、B*#厂房及周边道排工程施工(项目编号:GC-AQ-****-***)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一、投标人资格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须具有与本项目钢结构制作相配套的生产厂房”的要求中,生产厂房可以是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属于企业自有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属于企业租赁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且为确保本项目的正常实施,租赁到期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上述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以免影响投标与评标。二、招标文件第**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增加“***.******.*** 如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持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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