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同安新联通-公开招标-20171010-市政道路零星维修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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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新联通-公开招标-********-市政道路零星维修服务外包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市同安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同******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较场路***号(区政府对面华清中心城) 邮编:****** 电话:****-*******(业务) 传真:****-******* 采购项目名称:市政道路零星维修服务外包 来源:非市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市政道路零星维修服务外包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财务状况报告是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不含暂定三级)资质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本次采购报名、咨询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双休日除外)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较场路***号(区政府对面华清中心城);传真:****-*******;发售标书:****-*******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较场路***号(区政府对面华清中心城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谢先生:****-******* 其他: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及缴交中标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开户名:厦门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同安支行 账 号:**** **** **** ***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补充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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