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安吉县梅溪镇动物疫病防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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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就安吉县梅溪镇动物疫病防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此次为二次采购一、项目编号:JCCS****-***B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名称 内容 数量 服务期 * 安吉县梅溪镇动物疫病防治服务 政府组织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狂犬病等其他疫病的疫苗注射、畜禽标识佩戴,畜禽免疫台账记录和档案管理、免疫信息网络上传,免疫服务区域的疫情监测和报告、监测采样及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项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备注 其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预算**.**万元,报价不得超预算。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场所;*、供应商至少应具有*名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在**到**周岁之间),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证、乡村兽医登记证、执业兽医资格证,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经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正式员工中至少应具有*名专业技术人员;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其雇员中应至少具有*名专业技术人员;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至少是*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联合体);*、本项目除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外,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年*月 ** 日至****年*月 *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楼)*、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号县工行九楼)八、磋商时间:****年*月**日下午**:**时九、磋商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号县工行九楼)十、投标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帐 号:*******************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A、报名表;B、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提供动物防疫服务的设施设备和场所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C、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提供动物防疫服务的设施设备和场所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D、供应商为自然人联合投标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联合投标协议书,提供动物防疫服务的设施设备和场所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经本人签字并按手印)。*、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自然人由其本人参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安吉县梅溪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程国嫒 联系电话:****-*******/******* 传真:****-*******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楼*、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号财政地税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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