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监控、路灯设备采购(GXHS-ZC-2017-WZ004)的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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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广西恒硕******受采购人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拟对一批监控、路灯设备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监控、路灯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HS-ZC-****-WZ***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伍万壹仟元整(¥**,***.**元)二、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一)采购清单:筒型网络摄像机*台、监控硬盘主机*台、硬盘*台、显示器*台、交换机*台、支架*只、线材***米、电缆***米、配件*批、**米球场中杆*套、***WLED灯*套、电缆***米、配电箱*套等,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附表*)二)商务技术要求:*.各报价人必须就“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所指报价是指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货物的价格;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等。)*.报价人所报价的品牌型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规格及配置要求”;若报价的技术参数性能优于或高于采购要求的,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经查实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中标注★、▲项为必须逐条响应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要求,如有缺项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将视为无响应竞标文件要求,竞标无效。*.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的,或以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签订合同的,成交无效,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若提供的货物与“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的要求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及取消其成交资格。*.签订合同时间:发布成交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现货供应,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货款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货物验收时,供货商要提供货物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符合货物参数要求的有关内容。三)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货物必须是通过厂家合法渠道全新原装未经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出货单据、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随配附件和工具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如有须在供货时一并提交;*.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出厂原包装,符合环保要求;采用汽车运输方式;*.售后服务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产品实行“三包”;如供应商承诺高于国家“三包”标准,则按供应商承诺执行;*)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培训;*)质保期:不少于*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进行排查和维修;*)接到故障或维修电话后,**分钟内响应,*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个小时内修复;小故障当日修复,大故障第二自然日修复,如不能修复,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质保期内免费对设备或配件维修、定期保养、终身维护。三、报价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接受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四、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包括:[所有文件均必须提供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①报价表(包括货物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②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③报价人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提供由税收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④报价人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⑤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⑥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报价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写)⑦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资料*.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胶装包边,不得采用活页夹,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文件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签章[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报价文件不符合装订及密封要求的,或资料提交不齐全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样品的(如有),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于****年*月*日上午**时整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广西恒硕******(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二路**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前来参加的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规定,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工信部门****年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准】,对某供应商最终报价给予*%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某供应商评标报价。七、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向广西恒硕******提交成交服务费。八、联系方式:采购人: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 址:苍梧县龙城西路*号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硕******地 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二路**号办公电话:****-******* 联系人:关小姐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九、 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梧州市政府采购网***.******.***.cn:****/zfcgw、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cn。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广西恒硕**********年*月**日 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