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兴安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评估报告(FW(GL)2017006JXA)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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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兴安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兴安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评估报告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兴安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评估报告(FW(GL)*******JXA)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兴安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评估报告。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预算价:**万元。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招标网(http://***.******.***.cn)四、谈判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桂林市中隐路*号广源国际社区**栋三单元*-*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在昆、张力、秦建文五、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桂*******.成交供应商地址: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号大学科技园****室*.成交金额:壹拾贰万捌仟元整(¥******.**元)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兴安县环境保护局地址:兴安县城台路联系人: 曾凌燕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桂林市中隐路*号广源国际社区**栋三单元*-*室项目联系人:曾智 联系电话:****-********.监督部门: 兴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兴安县环境保护局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