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濮阳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新校区建设、濮阳县铁丘路初中、濮阳县第五、六、七实验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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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濮阳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新校区建设、濮阳县铁丘路初中、濮阳县第五、六、七实验小学建设项目设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濮阳县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濮阳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新校区建设、濮阳县铁丘路初中、濮阳县第五、六、七实验小学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编号:XRZB**********;*.*、总投资:第一标段:约*.*亿元;第二标段:约*.*亿元;*.*、建设地点:濮阳县境内;*.*、建设规模:濮阳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新校区占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濮阳县铁丘路初中占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濮阳县第五实验小学占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濮阳县第六实验小学占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濮阳县第七实验小学占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设计周期:**日历天/标段;*.*、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效果图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批复等、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濮阳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规划第二标段:濮阳县铁丘路初中、濮阳县第五、六、七实验小学项目设计、规划注:投标人可针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可中其中一个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网上下载的无效,需提供网页截图及有效的查询方式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完成过设计建筑面积不低于本标段总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以合同为准);*.*、企业****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投标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三、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下载招标文件。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米);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银行账号:********************行号:************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濮阳县教育局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濮阳县教育局河南省**********年**月**日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