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上海市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评估招标项目的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年上海市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评估招标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喆仡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号美丽园大厦**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更正公告各投标人: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年上海市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评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招标公告七、其他事项内容变更为: (*)潜在供应商请于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或采购)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期(或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前向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元人民币的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为准。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或采购)可于法定工作******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a)开户银行:******上海曹家渡支行 b)户名:****** c)账号:*************** d)查询电话:***-********×*** (*)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招标编号”。 (*)购买标书时请准备好增值税发票的开票信息,第一次来我司报名时请携带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进行备案。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作无效投标(或响应)文件处理。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上海市大沽路***号 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号美丽园大厦**楼 联系方式: ******** 邮编: ****** 联系人: 徐迪、卢杰 电话: ********-***/*** 传真: ******** 日期: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 **:**:** 至 ****-**-** **:**:**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