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楼顶广告位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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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楼顶广告位租赁公告项目编号:XYZCP-****-***
经盱眙县城市管理局批准,我局办公楼位于盱城街道龙泉转盘东南侧楼顶现有广告位***平米(长**米,高*米)对外公开赁租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
盱城街道龙泉转盘东南侧楼顶广告牌。起拍价为*万元/年,具体情况请向我局咨询或联系现场察看事宜,联系电话:***********。
二、招标方式
公开租赁竞标,租赁期限为*年,经我局研究,在不影响县委、县政府重大活动宣传的情况下拟将该广告位对外招租。
三、报名须知
*、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标,报名时个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及保证金;单位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及保证金。(原件报名时备查)
*、报名费***元,报名人可以带一人入场。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退还。
*、每位投标人在报名前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预存****元的竞标保证金,凭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收据方可报名(不中标当天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凭甲方出具退还证明后方可退还)。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天期满后,*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次性交清两年的承包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签订合同。如不及时交清所有款项并签订合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和校方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交纳总交易额(伍年)千分之四的中标交易费。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与处理。
*、各投标人请持续关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如项目有关变更事项,将及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网站公告
四、其他说明
*、本次竞标活动由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应自行到实地考察视情而定,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咨询。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截止。
*、报名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竞标时间:****年 *月**日*时**分。
*、竞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城淮河东路***号,见当日院内公告栏)。
*、保证金缴存信息: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营业部
报名电话:****-********(黄会计)
咨询电话:****-********、***********(潘科长)
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楼顶广告位租赁竞标规则
一、本次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楼顶广告位租赁以***平米(长**米,高*米为一个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元及***元的整数倍数,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无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
三、本次竞标订起拍价为年租金*万元。
四、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人应提前抵达竞标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票据到指定地点签到,迟到者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者均作弃权处理。
六、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租赁招标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七、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出租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八、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招投标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九、本规则的解释权在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
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O一七年五月三日
附:
报名参加竞标者承诺:我们已收到本规则、租赁招标公告及合同文本。我们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定和各项要求,并已经了解租赁标的物的全部情况,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标报名人承诺签名:
****年 月 日
合 同 书
出租方: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盱城街道龙泉转盘东南侧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经甲方招标,乙方中标,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盱城街道龙泉转盘东南侧楼顶现有广告位***平米(长**米,高*米)
第一条 租赁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缴纳及开票时间、方式
*、盱城街道龙泉转盘东南侧楼顶现有广告位)五年租金人民币 万元(年租金为 万元)。
*、五年总租金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日内,乙方支付五年总租金的**%给甲方;第二次于 年 月 日前再支付五年总租金的**%给甲方。
*、甲方收到缴纳的年租金后*日内出具有效票据给乙方。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不予冲抵乙方租金或其他未付款项。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时,若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包括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可将本合同约定的自己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本合同约定的自己的全部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乙方对盱城街道龙泉转盘东南侧楼顶现有广告位***平米(长**米,高*米)使用权不受任何第三人违法干涉。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合法广告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并承担税务、工商、市政、公安等相关管理部门规定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等费用。
*、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文明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经相关管理部门登记、批准,并将各项登记审批手续交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布。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租赁物,确保安全生产,确保租赁物安全、完好无损,由此产生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给他人,不得将该租赁物使用权、所有权买卖、抵押,如有违约,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若乙方行为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后,不足以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补足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
*、乙方负责广告安装安全,保障安装人在制作过程中及平时的广告牌安全维护,如造成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租赁物或所提供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租赁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租赁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物结构。
(*)损坏承租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用途。
(*)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
(*)未按约定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逾期**天的。
(*)未按约定支付租金逾期**天的。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经营、扣除履约保证金和解除合同,甲方如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不予任何补偿,立即收回租赁物。乙方应于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自行采取相关措施,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对甲方进行任何索赔或诉讼。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破坏租赁物,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补足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租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后,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向甲方交付租赁物,如乙方逾期不交租赁物,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广告画面等,产生的损失和撤除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追索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乙方如逾期交还租赁物,甲方有权按照日租金的*倍向乙方收取使用费(一年按***日计算),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支付日期内未交付上述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款项。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租金甲方无须退还,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无须退还。
*、乙方须承担甲方催讨应收款而引起的所有合理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租赁物占用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交通费等),甲方有权把该合理损失、费用、开支当作债务向乙方追讨。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物毁损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乙方维护不到位,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因政府政策性规划、发展,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向乙方赔偿费用的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有关书面通知送达地址:甲方为:盱城镇嘉喜大道**号盱眙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乙方为: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招标中心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