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351国道谢家土至大沙坝段施工、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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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咸丰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国道谢家土至大沙坝段施工、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FZFCG-****-**
二、项目名称:***国道谢家土至大沙坝段施工、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三、项目概况:
***国道谢家土至大沙坝段建设工程,起于恩施市与咸丰交界处谢家土,与***国道恩施段相接,经和尚地、何家沟、黄虎坝,止于大沙坝,按照设计速度**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约**公里,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本项目施工、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
工作内容
代理机构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施工、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编制施工招标代理方案、发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编制施工、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代理业主办理施工招标备案手续,组织对相关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投标企业的资质审查、开标、清标、评标等及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
(一)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
(三)谈判供应商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的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自我声明;
(五)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自我声明;
(六) 服务商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七) 近三年完成一个公路施工招标代理工作业绩。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谈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谈判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供应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交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 *****
交纳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拒绝接收迟交的投标文件)
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年*月**日**:**时
*、谈判地点: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其他
采购单位联系人:吕伟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 磊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