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关于鹤庆县公安局电子设备等ZB201708号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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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关于鹤庆县公安局电子设备等ZB******号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经政府采购管理有关部门批准,受采购人的委托,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规定,对鹤庆县公安局及鹤庆县法院电子设备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项目概况与范围(*)采购项目:鹤庆县公安局及鹤庆县法院电子设备等(*)公开招标编号:ZB******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最短供货期,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供货期(*)采购预算价及范围(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一标段 鹤庆县公安局 预算价**.*万元二标段 鹤庆县人民法院 预算价**万元采购内容:一标段 *、台式电 **台 *、 笔记本电*台 *、高速扫描仪**台 *、彩色打印 *台*、黑白激光打印 **台 *、针式打印 **台*、多功能一体传真 *台 *、数码相机**台*、高拍仪**台 **、保险柜*台**、警用活体指纹采集仪*台 **、高速扫描仪*台**、平板电脑**台二标段 台式电脑 **台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二、标书领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上班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到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政府集中采购办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地点: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四、开标时间:****年 * 月* 日上午*:**;地点: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五、领取标书时请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更换新证,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六、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向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 *****.**元(不收取现金)。如不参与投标,恕不退回。七、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办缴纳中标价**%的履约保证金。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凭甲乙双方出具的验收卡、验收申请、交货验货清单(双方确认签字),五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八、本次招标相关信息发布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将在下述三个网站同时发布关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事宜公告,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个工作日内敬请关注,以获取最新信息。(*)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n/);(*)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九、联系方式: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联系人:段女士 李女士 高女士 杨 女士联系电话:****—******* (电话、传真) ****—*******地 址:鹤庆县云鹤镇花园小区**号采购人:鹤庆县公安局联系人:寸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人地址:鹤庆县云鹤镇福兴小区*号银行账户: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庆支行注:报名(领取标书)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采购办对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开标当天必须带齐所有资质证件原件,整个投标及履行合同期间,采购人、采购办、评委及有关监督部门有权对投标人资质及标书等内容进行全程审核,如有不符,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