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关于拟作出《舒城县格美电器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电器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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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城县******电器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环保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县环保局*楼行政审批股
舒城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项目地点:六安市舒城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舒城县******
项目名称:电器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评证乙字第****号)
一、建设项目概况
舒城县******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经济开发区,位于龙潭南路和古城北路交叉口东南侧,预计****年*月投产,占地面积****m*。总投资***万元,购入捏合机、搅拌机、挤塑机等设备,本项目可年生产****t电器复合材料。本项目为新建环评。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废水和少量清洁废水,主要污染物有COD、BOD*、SS、NH*-N等。废水依托中筑集团污水管网接管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评价认为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纳污水体的环境质量功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产生于搅拌区混料搅拌时产生的苯乙烯废气和捏合区投入粉料时产生的粉尘,污染物苯乙烯废气排放量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标准限值,粉尘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车间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袋、废桶由厂家集中收集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清运,废检验品由厂家外首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布袋粉尘回收利用。不造成二次污染。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幢**层
电话:***-********
建设单位:舒城县******
联系人:徐华良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