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东辽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购买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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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购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XCT-****-LYFW***一.招标条件本项目东辽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购买技术服务已由东辽县财政局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BM***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东辽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东辽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购买技术服务 *.*项目地点:东辽县 *.*项目预算:**万元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完成甲方要求工作内容 *.*招标内容:东辽县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构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详见招标文件参数部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格等级不低于: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系本单位员工; *.*投标人具备须编制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报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等环保专业性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应具备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投标报名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时至**:**时,**时至**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号)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需出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报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等环保专业性实施方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和幸福街交汇处红晟陶然庭院**栋****室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东辽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单 位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号 联系人:王耀唯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