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乌海市公安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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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公安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受乌海市公安局的委托,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乌海市公安局政法专用检测设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乌海市公安局政法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WHZCJ****-***、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二)采购内容及预算*、采购内容:政法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付款比例:产品全部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培训完毕且正常使用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货款。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一)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代理商须取得授权销售或代理资格;(三)生产厂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四)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记录;三、报名注册方法及时间(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已成为交易中心正式会员的报名在(***.******.***. 乌海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行报名);(二)未注册乌海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企业,请登陆乌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乌海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会员单位征集公告》并根据提示注册会员,一经注册就要对在系统内任何行为负责。 (三)报名起止时间:****年* 月* 日--****年 *月 **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四)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已报名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当日确认是否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如参与向我中心发函确认,如不参与投标须向我中心发退标函说明情况.对看到采购公告就随意报名,开标时却不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视具体情况给予如下处罚。*、对报名后有一次不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自动记录并关闭该供应商报名通道,待投标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后,由网管人员手工解除,在诚信记录中按警告做出处理; *、对连续两次报名后都不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自动记录并关闭该供应商报名通道,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个月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各类政府采购活动,并在中心网站相关栏目给予通报。六、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刘 工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乌海市海滨河区奥体中心西副楼***邮政编码:******(二)采 购 人:乌海市公安局联 系 人:刘涛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