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采购垃圾车项目(招标编号:GQCZFCG2017JT-16)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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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该单位的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国内采购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范围:序号项目编号货 物 名 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技术参数要 求*GQCZFCG****XJ-**可卸式垃圾车*辆******详见谈判文 件*勾桶垃圾车*辆******采购预算合计金额RMB*******、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所投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车辆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提供查询网址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截图,并提供 *C 认证证明;(*)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抽签决定。*、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所有响应文件应于****年* 月
**日上午**:**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定于****年* 月** 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在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厅(共青城市发展大道温馨家园小区**栋*楼)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李先生、刘小姐 电 话:****-*******邮 编:****** 电子信箱:gqcszfcgzx@qq.com附件: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采购垃圾车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