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关于南京市浦口区政府法制办办公场所改造工程采...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政府法制办办公场所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项目编号:PKZC—****JJZ*** *、项目内容:南京市浦口区政府法制办办公场所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第四章需求说明。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员证(B证);(提供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单位:人民币) *、考察现场及答疑: *.*、考察现场签到:签到开始时间: ****年*月**日上午**:**,签到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行政科***室(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号,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前往考察现场。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参加现场考察并参加答疑的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现场签到簿为准。采购单位报名联系人:赵长林;联系电话:***-********、***********; *.*、考察现场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答疑:现场勘察结束后采购人将解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请各潜在谈判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负责。 *、谈判保证金数额: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网银(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否则采购中心不能保证保证金的及时退付)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谈判保证金原件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但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的谈判保证金复印件须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采用本票、汇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采用电汇或网银的:应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接收。备注:谈判保证金不接受同城转账支票方式。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自即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从南京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免费下载。如出现采购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CN(采购公告栏)。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谈判保证金汇款单位、银行及账号: 保证金汇款单位: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保证金汇款银行:南京银行南京江浦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 **、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号楼***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号)。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号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号);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赵长林;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号楼(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浦开发区江苑路*号) 采购文件编制:江启昌;联系电话:***-********;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CN)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