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营房建设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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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营房建设工程施工 评标结果公示 受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河南******就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营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营房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汝公交易【****】-GC-***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评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泽玲、史海涛、吴冬梅、李延滨、马丽娟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阳企业注册地址:周口市农业路**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曹太祯企业注册地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迎宾大道西侧)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 *月**日至****年* 月**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示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汝阳县杜康大道西段 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 *********** 代理机构:河南******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