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昌平区2017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流村镇)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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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昌平区****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流村镇)项目已经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昌平发改(审)【****】**号文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人北******受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昌平区****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流村镇)
*.* 招标项目名称:昌平区****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流村镇)施工招标
*.* 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
*.*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原址重建*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吨/天。(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程实施地点:昌平区流村镇。
*.*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 工期要求:****年*月**至****年*月**日,总工期共***日历天。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依据京昌预发[****]第*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接受投标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套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备案。提供项目经理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供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 元整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室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室隆宇达会议室备注:无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人联系地址:昌平区昌平路**号邮编:******联系人:谷京泽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室邮编:******联系人:李泓雨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批复文号京昌平发改(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