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上海战役浦东纪念馆物业管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名称:上海战役浦东纪念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战役浦东纪念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HXM-**-********-****预算编号:**-**-*****二、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上海战役浦东纪念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上海战役浦东纪念馆位于浦东新区高桥镇欧高公路钟家弄**号,是社会群众祭扫革命烈士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年改扩建后,陵园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约*****平方米。陵园物业管理主要项目为:*.陵园场地和纪念馆、办公楼卫生清洁;*.陵园安全防护管理和群众接待秩序维持;*.陵园纪念建筑物日常维修和设施设备维护使用保养维修;*.纪念馆讲解接待以及陵园日常文秘办公档案管理工作。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欧高公路钟家弄**号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为*年,本次招标按照一年预算报价。合同一年一签。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元国库资金:人民币******元自筹资金:人民币*元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三)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取得投标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不提供,视作不满足资格条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年度任一月份);说明:税收证明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供应商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社保缴纳证明指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投标人应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投标人还应满足下述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遵循以下要求:*)联合体各方在各自的资格(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作,如行业管理部门无相应资格(资质)管理要求的,则联合体各方自也应在各自的经营许可范围内承接工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按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未列入信用中国网(***.******.***.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从****年*月**日**:**:**至*月**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站(***.******.***.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楼*C**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或*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八、其他事项:(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二)招标机构定于****年*月**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楼中厅举行答疑会,望各投标人予以重视。(三)本招标公告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烈士陵园管理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东路****号邮编:******联系人:谢春来电话:***-********(传真)*.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太平人寿大厦)*楼邮编:******联系人:寿赵莉电话:***-********-***传真:***-********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