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碚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学生宿舍家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学生宿舍家具采购品目货物/家具用具/床类/钢木床类采购单位西南大学行政区域重庆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和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cn/speedcmsol/)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学院路***号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开标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老师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西南大学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附件:附件*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学生宿舍家具采购文件TAJ********.zi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学生宿舍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编号:ATJ********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老师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西南大学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号联系方式:杨老师(******)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单人位公寓床 *** 套 双人位公寓床 *** 套 上、下铺铁床 ** 套 家具配套 无扶手实木椅 **** 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补充事宜栏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和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cn/speedcmsol/)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和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页(http://***.******.***.cn/speedcmsol/)上下载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学院路***号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开标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格要求:*.*必须是家具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通过年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钢木家具,原件备查。*.*、投标人具有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钢木家具,原件备查。*.*、投标人具有有效的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板式家具、钢木家具、实木家具,原件备查。*.*、投标人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认证范围包含:金属公寓家具,原件备查。*.*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设计、财务、安装施工和服务等方面能力的生产企业;(*)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注:本条各项要求应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关于小微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成品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号)。***.******.***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规范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加分说明: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小型企业得*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得*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得*分。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