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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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受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一、采购人: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地 址:南阳市新野县书院路东段二、采购代理机构:南******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号三、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GGZY-****-***四、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六、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七、谈判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谈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香娟、张宸、程航宇九、谈判结果:成交供应商:南******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环城乡陈棚村***号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元)成交标的:物业管理服务一年十、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南******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十二、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南**********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