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文化、体育、娱乐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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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文化、体育、娱乐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 一、采 购 单 位: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二、采 购 项 目: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三、采购金额(元):******四、采购项目供应商:******。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号新世纪体育文化中心网球俱乐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六、申请理由随着各电视频道及视频网站对优质电视剧资源争夺的愈演愈烈,电视剧价格一路水涨船高,绝大多数好电视剧被强势卫视垄断,城市电视台购剧话语权日渐式微,生存困境凸显。为了有效的突破这一瓶颈,提高我台市场占有率及影响力,经前期考察、交流,拟引进******优质电视剧资源,供我台播出,需加入******倡导的剧盟项目。 全年****集电视剧的版权已被******独家买断并且只有******能提供合法版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 ****年*月**号上午,在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号会议室,召开了购买《五集连播剧场电视剧》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会。专家组由内蒙古******高级工程师米文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高瑞亭、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张建秀、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孙剑峰、内蒙古工业大学诺娜共*人组成。专家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 七、其他事项论证意见如下:*、内蒙古******高级工程师米文华论证意见:******与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年合作打造的《五集剧场》观众忠诚度高,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且与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设备机配套且版权唯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唯一承担该项目。 论证意见如下:*、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高瑞亭论证意见:电视剧《五集剧场》与电视台设备机配套的标清、正版优质电视剧。双方已长期合作且只有******独有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同意《五集连播剧场》采用单一来源项目采购,由******唯一承担该项目。 论证意见如下:*、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孙剑峰论证意见:可行性:该公司在****年与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合作过,证明该公司所提供剧目符合呼和浩特观众收视需求,符合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播出技术设备要求。唯一性:******是唯一拥有**********且**万采购价格远低于市场行情,符合目前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要求。结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同意《五集连播剧场》采用单一来源项目采购,由******唯一承担该项目。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俊卿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联系人:梁彦民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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