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中心卫生院项目制冷机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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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受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旅顺经济开发区中心卫生院项目制冷机房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BYZB[****]***二、招标内容:旅顺经济开发区中心卫生院制冷机房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本次招标内容中的制冷设备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包括外商及港澳台独资、合资企业);(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维护服务机构;******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维护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截至****年**月**日,经“信用中国”网站(***.******.***.cn)、“信用辽宁”网站(***.******.***.cn)、“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辽宁******(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号)发售。五、报名要求: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售后服务机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年**月**日**:**时至**:**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水师营街道启明路***号,原水晶城售楼处)。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水师营街道启明路***号,原水晶城售楼处)。十、招标 人: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十一、招标代理人:辽宁******联 系 人:左珣电 话:****-********传 真:****-********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号十二、保证金收取收款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大连旅顺支行************收款金额:投标保证金*****元;联系人:曲女士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