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吉林省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入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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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入围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CEITCL-JL-CZFW-******一、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入围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入围项目;*.*工程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域内;*.*招标内容:依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地计划安排,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合格的表土剥离方案编制机构,完成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表土剥离方案编制工作。*.*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为服务期限。*.*质量标准:须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文件。*.*入围家数:三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业绩要求:最近三年(****-****)从事过类似表土剥离方案编制工作;*.*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拥有土地管理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包含中级工程师),为保证项目有序开展,项目作业人数不少于**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所在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张曦元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号*楼招标一部联系人:李博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