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处州分局丽水市人行道隔离桩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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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受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处州分局委托,就丽水市人行道隔离桩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一.谈判项目编号:ZJDLL(****)**号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谈文件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 丽水市人行道隔离桩采购项目(第二次) *.* 批 详见竞谈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号总工会大楼五楼)*.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号总工会大楼五楼)七.谈判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八.谈判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号总工会大楼五楼)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十.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日**时止)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详见竞谈文件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系人:管女士联系电话:****-*******传真:****-*******地点:浙江******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竞谈文件(终稿)*.doc查看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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