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场所功能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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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场所功能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包采谈〔****〕***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投标资格:(*)供应商须具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注: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杨波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楼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行包头银河支行项目负责人:白敬慈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公安局信访办功能区改造.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包头市******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号阳光雅居*-***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管多达 段永亮 张丽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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