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浦东新区街镇协助工伤认定现场调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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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浦东新区街镇协助工伤认定现场调查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伤认定事务管理中心行政区域浦东新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B**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晓东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伤认定事务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浦东新区浦建路****号*号楼***室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浦东新区街镇协助工伤认定现场调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经营服务范围。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同一联合体投标除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遵循以下要求: (*) 联合体各方在各自的资格(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作,如行业管理部门无相应资格(资质)管理要求的,则联合体各方自也应在各自的经营许可范围内承接工作。 (*)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浦东新区街镇协助工伤认定现场调查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伤事故伤害的现场调查核实力度,发挥各个街镇对所在区域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熟悉的优势,工伤认定事故调查工作拟实行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模式。 *、服务对象 注册地在浦东新区且申报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及其工伤职工。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本次招投标结果适用三年,每年重新签订合同。*、交付地址:浦东新区*、交付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见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B**室*、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B**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请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或*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答疑时间:定于****年*月*日**:**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B**室举行答疑会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伤认定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浦建路****号*号楼***室 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号(太平人寿大厦)*楼*A**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盛晓莺 联系人: 朱晓东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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