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关于转发调整公布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转发调整公布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进一步在我区范围内加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印发的《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京财采购[****]***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京财采购[****]***号)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