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大场镇社会综合管理智能化信息平台二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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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大场镇社会综合管理智能化信息平台二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的二级资质证书;
(*)具有本项目主要产品(交换机、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函;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大场镇社会综合管理智能化信息平台二期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无)*、预算编号:**-**-z******、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社会管理数字化小区系统
*)远程监控系统
*)网络语音电话系统
(*)架构社会综合管理物理专网
(*)原有系统对接
(*)整套系统的设计、集成、施工、验收
*、交付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交付日期:***日历天*、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
*、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年度财务报表
*、资质证明文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证明文件*: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的二级资质证书及以上
*、声明函:近*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授权文件:具有本项目主要产品(交换机、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函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号三楼评标室*、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号三楼评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元/本;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工本费按招标文件要求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小时内,签到结束后*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大华路****地址:宝山区永清路***号北门*楼邮编:******邮编:******联系人:许老师联系人:齐南电话:*********** 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