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舒城县人民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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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公告 舒政〔****〕**号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年第*批次城镇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城关镇七星村、舒中村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舒城县****年第*批次城镇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征收土地位置 舒城县城关镇七星村、舒中村。 三、征收土地面积 城关镇七星村集体农用地*.****公顷、舒中村集体土地*.****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标准。按照皖政〔****〕**号文件执行。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六政〔****〕**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六、征收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之日起**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自公告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其他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对征地决定不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可在公告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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