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江夏区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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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夏财政局夏财采计[****]****号计划下达函,湖北******受江夏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就其江夏区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YHTCG-****-***A(****)
(*)项目名称:江夏区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研究项目 (*)采购类型:服务 (*)采购预算:**万元 (*)项目内容:详细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机构且须有相应业务范围; (*)投标人须熟悉相关行业国家政策,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今)至少有一个同类型的项目研究开发经验且研究成果得以实际实施(需提供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在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参与过类似项目研究开发及相关的专项规划编制及专题报告研究编制任务(须提供证明资料及****年度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
(*)拟派项目团队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须提供证书、身份证及****年度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湖北******(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号)。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 *、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且加盖公章),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送达地点:湖北******(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号)
(*)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地点:湖北******(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号)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江夏区行政审批局和湖北******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夏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田主任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联系人:梁 工 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 湖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