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部分项目第二标段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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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部分项目第二标段项目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单位;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侯晓燕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号楼A座****室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宗慧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招标文件- *.*改.doc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号甲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部分项目第二标段\\**,***,***.***,***,***.**评审成员:刘恋 赵子燕 李庆梅 刘敏 刘玉涛 田效立 王宏亮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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