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望谟县2015年景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含供配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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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工程项目名称望谟县****年景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含供配电部分)招标人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二)******名称:******总分:**.**项目经理雷俊报 价(元)********.**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名称:贵******总分:**.**项目经理金齐钊报 价(元)********.**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名称:贵州******总分:**.**项目经理何聪明报 价(元)********.**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未要求公示期****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电话:***********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监督部门及电话:望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