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市地方税务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选择确定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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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地方税务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选择确定中介机构招标公告一、招标人: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地方税务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二、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鼎元******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号市政设计院***室联 系 人: 王先生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东营市地方税务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选择确定中介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YPEDZ****-***#四、项目内容:本次选择确定*家税务师事务所,对港区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础税务登记信息核查、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费等各税检查、房产税涉税财产核查、纳税评估、税收风险核查等业务。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五、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所报项目组至少*人(含项目组负责人,负责人具有注册证书),拟派的项目组人员必须为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截至报名时间前,连续缴纳不少于六个月);*、投标人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和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依法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务健全;*、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企业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报名:****年*月*日至*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时至**时,到山东鼎元*********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拟报项目组人员表(包括:人员姓名、职称、资格证书编号、专业、从事工作年限等信息)、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年*月份以来连续*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项目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及复印件二份。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每份人民币***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报名成功者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十、监督机构: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