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洛阳高新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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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受洛阳高新区财政局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代理机构招标编号:GTLY-****-***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合 同 期(供货期): **个月*.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二、协议供货内容:序号名称主要货物名称一标段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打印机(含喷墨、激光、针式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摄影摄像器材、U盘、移动硬盘、刻录机、路由器、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监控设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退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报名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招标文件售价:***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或开具的缴费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 日下午**时**分整。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网上发布,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 购 人:洛阳高新区财政局地 址:洛阳高新区火炬大厦五楼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邮 箱:hnynwly@***.com****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