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宾阳县中小学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大米)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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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宾阳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对宾阳县中小学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大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宾阳县中小学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大米)二、项目编号:BYGKHW****—***三、货物名称:大米(油粘、秋优)供货要求:大米必须符合GB****-****标准《大米》、GB****-****《粮食卫生标准》等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拥有QS或SC编号的食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项目预算价:油粘:*.**元/kg;秋优:*.**元/kg。五、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范围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QS或SC编号的食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员工健康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至**:**,下午**:**至**:**。*、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宾阳县人民政府大院内)*、获取招标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到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韦 伟*、联系电话:****-********、本项目不受理邮寄招标文件方式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必须足额交纳)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广西宾阳支行户名: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账号:**** **** ****要求: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电话:****-*******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二楼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整,在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二楼交易中心开标。十、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宾阳县教育局采购人地址:广西宾阳县联系人:黄增光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罗小凤联系电话:****-*******(传真)*、监督部门: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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