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德惠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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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Z***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德惠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已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德发改审批字【****】**号文批准实施采购,项目业主为德惠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招标内容:检验检测设备采购。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合格技术标准。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供货地点:德惠市惠新路****号 (业主指定地点)。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德惠市西八道街盛世名家小区一楼)处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附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相关企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栋*单元****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德惠市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德惠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地址: 德惠市惠新路****号联系人:王忠东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办公地址:德惠市西八道街盛世名家小区一楼联 系 人:王阁玉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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