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120救护车车载信息终端更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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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救护车车载信息终端更新 机构项目编号:****-****B******Z 采购人:北京急救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品目:A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号***房间(京伦饭店和建国饭店之间夹道向北**米)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如需邮寄,由买方承担邮费,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内容至少包括授权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事宜。(*)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携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相关税务信息。(*)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帐 号:******************** 招标文件售价:*** (元)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室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车载急救信息终端***套 应用服务器 *套 操作系统 *套 数据库系统 *套 应用软件 *套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车载急救信息终端的厂家专项授权证明及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记录其中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注: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有一条不符合,其投标将被拒绝;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有优惠政策项目联系人:牛嘉韵 潘红云 项目联系电话:******** 其它补充事宜: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技术方面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在北京财政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 **:**:**U*********************.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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