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2017年度曹路镇集镇区域综合服务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年度曹路镇集镇区域综合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具备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度曹路镇集镇区域综合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Z******、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地区综合服务*、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号*、交付日期:**个月*、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财库〔****〕***号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
(*)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被电话通知现场验证,通过现场验证并缴纳标书费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现场验证报名时间、地点、费用
(*)现场验证报名付费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现场验证报名付费地点:共和新路****号C座***室。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牡丹路**号**楼*、开标地点:牡丹路**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号地址:共和新路****号C座***室邮编:******邮编:******联系人:秦老师联系人:陈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