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市、镇(区)单位空调设备、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定点维修保养服务资格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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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镇(区)单位空调设备、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定点维修保养服务资格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作者: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中山市市、镇(区)单位空调设备、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定点维修保养服务资格项目(ZSCG****-**-***-C****)(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需作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原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增加第*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本公司参加中山市市、镇(区)单位空调设备、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定点维修保养服务资格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关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规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如不选择企业类型即视为非小微型企业,不给予价格优惠。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日 期: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同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三、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一)监 管 部 门: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号 电 话:****-********传 真:****-********邮 编:******(二)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欧小姐 联 系 电 话:****-************-********传 真:****-********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业务大厅 邮 编:******特此公告。发布人: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年**月**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网站(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