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皮山县“7.3”地震灾后重建政务中心项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ht2017-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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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皮山县“*.*”地震灾后重建政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为*****.**平方米,地上九层,框架剪力墙结构;食堂为****.**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停车库及活动室为****.*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值班室大门为***平方米,地上一层,砖混结构;消防水池***.**平方米)及附属配套工程。 三、建设单位: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地点:皮山县 五、资金来源:灾后重建中央预算内资金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七、投标人资格: 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监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八、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施工投标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资料员岗位证,并提供注册建造师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疆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资料除企业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其余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此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监理投标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拟派注册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技术岗位证及职称证。并提供注册总监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疆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资料除企业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其余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此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九、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一、报名、投标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二、招标代理: 新疆恒信达****** 联系电话:****-******* 新疆恒信达******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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