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安经济开发区2017至2019年市政及土建工程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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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经济开发区****至****年市政及土建工程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受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根据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相关工程协议供应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咸安经济开发区****至****年市政及土建工程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共分*包,第一包:咸安经济开发区****至****年市政及土建工程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市政工程建设;第二包:咸安经济开发区****至****年市政及土建工程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二)项目编号:HBXNYC-****-**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
市政工程建设承担造价**万元以内(不含**万元)的市政工程。
(二)
土建工程建设承担造价**万元以内(不含**万元)的土建工程。
(三) 服务时间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 投标人的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初步审查资格要求如下:
(一)
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 投标人公司注册地点必须在采购方行政区域城区内;
(三) 投标人(第一包)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必须在近*年有三项给排水工程业绩;投标人(第二包)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必须在近*年有三项土建工程业绩;
(四)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 投标人必须提供****年以来至今任意三个月及以上的缴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凭证;
(六)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以上第(一)(二)(三)(四)项为资格预审(报名时提供),第(五)(六)(七)项为资格后审(投标时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作时间。
(二)获取文件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号时代广场*栋*单元****。
(三)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现场购买。
(四)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所需资格证明材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
*.
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近*年三项给排水工程项目业绩合同(第一包);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近*年三项土建工程项目业绩合同(第二包);
*.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五、 投标定标事项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咸宁市金桂路**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分
(三)第一包有效的投标人必须≥*家,取综合得分前*名为协议供应商;第二包有效的投标人必须≥*家,取综合得分前*名为协议供应商。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国道宝塔加油站旁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号*+*时代广场*栋*单元****室
监管部门: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传真: ****-*******/****-*******
联系地址:咸宁市金桂路**号财政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