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金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确定合作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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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确定合作单位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了推进金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金台区棚户区改造部分片区拟采取企业合作开发方式进行实施,经区财政局审批,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合作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金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确定合作单位二、开发地块:金台区棚户区改造卧龙寺片区、西关片区三、招标人:宝鸡市金恒****** 四、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五、合作方式 宝鸡市金恒******拟与社会开发企业合作,按******,共同实施金台区******主营房地产经营开发,兼营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合作方式如下:*、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社会开发企业全部筹措,公司成立时,******账户,金恒公司控股**%,社会开发企业持股**%。*、社会开发******筹建,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及相关资质,负责公司的合法经营、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按照《金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开行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国开行贷款,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财务监管和重大决策。六、合作对象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万元; *、社会开发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年以上; *、近五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总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其中参与过至少*个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并完成安置、开发总建筑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社会反应良好;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二级及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八、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西北信息报》上同时发布。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报名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室。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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