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桥计划以家庭为本社区为基预防为先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试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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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桥计划以家庭为本社区为基预防为先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试点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桥计划以家庭为本社区为基预防为先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试点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建立筛查机制,及早发现并有效评估其潜在的问题与需求,主动及早介入并提前提供以家庭为对象的预防性、辅导性及支持性的专业服务,从而协助家庭解决困难,增强家庭功能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交付地址:服务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法人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税务登记证;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登录代理机构网上报名登记系统( http://***.******.***.**/pm/baoming.aspx,点击“供应商报名”)录入相关企业信息。
供应商完成上述操作视为成功完成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上述步骤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楼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本公告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本项目的标书费:***元/本
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书费缴至账户:
户 名:******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 号:*****************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大统路***号****室地址: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邮编:******邮编:******联系人:吴嘉詠联系人:车莹、安万如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