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第二(杨台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第四(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皖C-2017-ZF-CG-DY-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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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第二(杨台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第四(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品目采购******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成交日期****年**月**日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无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郑群项目联系电话***********采购******采购单位地址无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无代理机构名称蚌埠市******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第二(杨台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第四(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技术需求,合同签订后**日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预算: **万元 *、开标日期: ****年*月**日**时**分 *、公示日期: ****年*月**日-*月**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 陈双、郑文秀、邢月清(业主代表) *、监督人员: 梅同杰 *、采购人代表:邢月清 ;联系电话:*********** **、成交候选人: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成交金额: **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谢惠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联系电话: ****-*******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成交结果。 公示单位:******、蚌埠市****** 附件: *、成交候选人分项报价表; *、成交候选人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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