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新系统]普安县民政局2017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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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民政局****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名称:普安县民政局****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号-* *、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号-* *、项目联系人:宋灿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采购主要内容: 农村低保救助粮(大米)***.* 吨,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批(*)采购预算:*,***,***元(*)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定后*个月内发放完毕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按采购方用粮计划及指定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须提供样品,详见《采购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②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有同类产品销售经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具有国家颁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原件; ④具有国家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即QS证书)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提供****年度以来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原件; ⑥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及代理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且须提供生产厂家(②③④⑤条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的复印件)及自身企业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营业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⑦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告知函原件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原件各一份; ⑧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⑨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投标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须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内报名成功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特别说明: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对应标段报名时生成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特殊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至****-**-** **:**:**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三楼多功能厅三) **、投标保证金情况(*)投标保证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至****-**-**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是银行支票或电汇。支票或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义分行帐 号:*******************、PPP项目:否 **、采购人名称:普安县民政局 联系地址:普安县县城项目联系人: 刘正益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联系地址: 兴义市机场大道中段白云尚城C栋**楼项目联系人: 宋灿联系电话: ****-*******? 附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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