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寿光市公安消防大队易损易耗消防器材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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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公安消防大队易损易耗消防器材购置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寿光市公安消防大队易损易耗消防器材购置 二、采购项目编号:SG****-CG-***三、采购项目情况 :标段采购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价(万元)一标段消防水带、水枪等器材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关产品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救援服、救援头盔等器材**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验证方式。*.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报名程序:(*)诚信入库: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投标人需先进行诚信入库,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投标人”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系统操作手册》、《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可通过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丁工:***********,王工:***********。(*)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验证时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投标报名)。(*)报名:从“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中,找到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投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需点击“报名按钮”报名)。(*)企业报名成功后打印《网上报名回执单》。若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所参与项目投标资格,按《诚信承诺书》承诺进行处理。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现场验证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潍县中路****号金域国际****室。 *、现场验证提交资料:请已报名企业委托代理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的可不提供)、《网上报名回执单》及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到山东******(潍坊市高新区潍县中路****号金域国际****室 )进行现场验证。因上述资料携带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投标。验证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寿光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寿光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寿光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寿光市东升路和广场街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于冠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潍县中路****号金域国际****室 联系人:刘德红 联系方式:****-*******八、其他:*.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潍坊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投标人资格评审阶段,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潍坊市信用办推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在规定的时限内禁止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与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发 布 人:山东******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