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16年瓦房店市赵屯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道路硬化工程中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年瓦房店市赵屯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道路硬化工程 建设单位 瓦房店市赵屯乡人民政府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瓦房店市赵屯乡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瓦房店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年瓦房店市赵屯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道路硬化工程 ****** *******.**** 元 孙维林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单位一:******中 标 价:*******.**元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新标准)三级、公路工程(****新标准)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二级。项目负责人:孙维林证书编号:********技术职称:工程师工期:**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中标单位二:******中 标 价:*******.**元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新标准)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三级 。 项目负责人:姜宏健证书编号:********技术职称:助理工程师工期:**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中标单位三:******中 标 价:*******.**元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新标准)二级项目负责人:鲍海滢证书编号:********技术职称:工程师工期:**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招标内容 河洼村新建道路*****㎡,前进村新建道路*****㎡,赵屯村新建道路*****㎡,郑屯村新建道路*****㎡。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报单位 ******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