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教学仪器柜架、教育信息化装备及图书采购(HNZP-QZG2017035)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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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仪器柜架、教育信息化装备及图书采购(HNZP-QZG*******)成交结果******受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中心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教学仪器柜架、教育信息化装备及图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投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教学仪器柜架、教育信息化装备及图书采购(编号:HNZP-QZG*******)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标项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投标保证金(元)A分标两个小学教学常规仪器及柜架等*批叁拾叁万叁仟伍佰玖拾陆元壹角壹分整(¥******.**)肆仟圆整(¥****.**) B分标电脑*台贰拾叁万肆仟玖佰贰拾圆整(¥******.**)叁仟圆整(¥****.**)班班通设备*套计算机教室(**位)*套C分标图书 *****册贰拾叁万伍仟捌佰陆拾圆整(¥******.**)叁仟圆整(¥****.**) 总预算金额捌拾万零肆仟叁佰柒拾陆元壹角壹分整(¥******.**) 合同履行日期:接中标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 三、公告媒体: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四、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评审地点:******评标室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廖文、陆晓文、刘幸福、陈元珠、张燕。五、成交信息:A分标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钦州市福江三巷**号 中标金额:叁拾贰万玖仟伍佰陆拾伍元伍角整(¥******.*元)B分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三十六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故B分标废标 C分标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号-**号 中标折扣率:百分之四十三(**%)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中心小学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联系人及电话:韦老师,****-********.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钦州市海城六巷**号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话:****-******* 监督部门: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