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祥和路门头改建工程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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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各投标人:根据祥和路门头改建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预算编号:)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祥和路门头改建工程
补充文件
时间:****年*月**日
地点:瞿溪路***号***室
内容:
祥和路门头改造项目为顾村镇重点实施项目。项目施工难度大,牵扯面广,施工时对祥和路周边商铺、居民生产、生活都会造成影响所以我镇对本项目重视程度很大。因此在招标过程中要求所有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让投标单位对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能更好的编制好商务报价和施工技术方案,我镇也派出专人进行负责本次现场踏勘活动。由于个别投标单位提出未在现场看到负责人或负责人电话无法接通情况,不排除现场踏勘人员较多,出现个别投标单位与我镇项目负责人沟通不畅情况.我镇本着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投标的进行重视及更加清楚项目情况的原则召开了本次现场踏勘.现定于明天****年*月**日下午**:**组织第二次踏勘现场,请第一次未能联系到建设单位负责人的投标单位参加,请携带现场踏勘确认表,已参加第一次踏勘现场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加,如还有投标单位未按照上述第二次踏勘现场时间到达踏勘现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本项目为镇重点项目,施工企业信用分数是对在沪施工企业综合信用的打分与考评,我镇希望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在评标办法中体现信用分数的重要性,此做法无可厚非。也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及上海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
负责人电话:金辉
踏勘地址:***********
****年*月**日
其余不变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特此通知。采购人名称: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地址:泰和西路****号地址:瞿溪路***号***室联系方式:***********邮编:****** 联系人:彭晓峰 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信息:原招标公告: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