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宜阳学校窗帘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编号:中心-YYXQ2017-0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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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宜阳学校窗帘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编号:中心-YYXQ****-**)补充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宜阳学校的委托,于****年*月**日发布了宜春市宜阳学校窗帘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编号:中心-YYXQ****-**。现针对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中第三点竞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作如下补充:个体工商户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如下资质证明文件:①竞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户)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户)授权书原件;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不变。特此公告。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章验证失败